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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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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機關將欠稅之繳款通知書送達我家時,我不在家我未成年之十四歲兒子幫我收卻沒有轉交給我,請問移送機關之送達是否合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1
  • 資料點閱次數:2977
台端未滿十四歲之兒子如有識別一般事理之能力者,代台端收受送達,送達即為合法,縱未轉知,亦不影響合法送達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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