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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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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不動產投標常見因投標人資格不符而投標無效情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1
  • 資料點閱次數:3821

答:常見之因投標人資格不符致投標無效情形如下 1、除執行分割共有物變賣判決之拍賣外,投標人為該拍賣標的之所有人。 2、投標人為未繳足價金而再拍賣之前拍定人或承受人。 3、投標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委任之代理人未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或具有特別代理權之委任狀,經執行官在該件拍賣標的當眾開示朗讀投標書前仍未補正者。 4、投標人為未成年人,未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投標。 5、拍賣標的為耕地時,私法人投標而未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經執行官在該件拍賣標的當眾開示朗讀投標書前仍未補正者。 6、投標人為外國人,未將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核准得購買該不動產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經執行官在該件拍賣標的當眾開示朗讀投標書前仍未補正者。 7、拍賣標的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未將原住民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經執行官在該件拍賣標的當眾開示朗讀投標書前仍未補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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