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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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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雅謝幕 FOREVER 21完納稅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03
  • 資料點閱次數:202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年7月19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岡助

聯絡電話:(02)2521-6555分機168

      以「快時尚」著稱,曾經引發話題風潮的知名品牌「FOREVER 21」於撤出臺灣經營後,其所設立之分公司一度滯欠稅款逾新臺幣4百萬元,嗣經臺北分署執行並協調該公司在臺代理人辦理留抵稅額抵繳稅款,終於清償全部欠稅。

      義務人荷蘭商永遠二十一環球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前以「FOREVER 21」之知名時尚品牌於臺灣經營服飾等業務,於開幕時曾有多位知名藝人站台,初期消費者入店甚至須排隊1個多小時,可謂盛況空前。然而自108年起,該公司即陸續關閉相關門市,並宣布全面撤出臺灣,其急轉直下之發展令人愕然。

      於該公司結束在臺營業後,經臺北國稅局調查認定,其105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有短漏報情事,於加計罰鍰後合計共413萬餘元之稅款待繳納,俟繳款書合法送達,該公司仍未主動繳納,乃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臺北分署受理本案後,即就該公司於臺灣開設之金融機構帳戶執行其存款債權,雖獲得部分成果,然仍有近3百萬元之稅款未能獲償。就此,臺北分署查得該公司於帳上尚有3百餘萬元之營業稅留抵稅額,其數額足以清償剩餘欠稅,乃主動聯繫該公司委任之在臺會計師辦理留抵稅額之退還抵繳作業,並獲代理人之積極回應及處理,於今年6月底由臺北國稅局函覆核准該公司以留抵稅額抵繳所欠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於7月間完成入帳沖償。全案乃告清償。

      臺北分署呼籲,在臺結束營業之外國公司,均應恪遵我國法令並維護商譽,對於在臺期間累欠之稅費仍需積極處理清償,始能留下美麗身影謝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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