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回首頁

:::

酷炫特斯拉遭執行 他立馬乖乖繳清欠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7
  • 資料點閱次數:169
台北分署logo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2年10月16日
發稿單位:執行科
聯 絡 人:主任行政執行官林岡助
聯絡電話:(02)2521-6555分機168

      臺北市年約47歲的范姓男子(下稱義務人)坐擁特斯拉豪車,卻滯納個人綜合所得稅8萬餘元,經臺北分署全力追查其名下特斯拉行蹤,終於本(10)月12日發現該輛特斯拉所在,在執行人員對義務人曉以大義後,義務人旋即於當日繳清全部欠稅。

  該義務人滯欠110年度綜合所得稅8萬餘元,因逾繳納期間仍未繳納,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於1124月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受理本案後,發現義務人名下擁有1部西元2020年出廠的特斯拉電動車,爰透過與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下稱臺北市停管處)合作建立的欠費車輛即時通報機制,追查該車行蹤。該分署於1012日接獲臺北市停管處通報該車停放於光復北路巷道內停車格,執行人員立刻火速出動,於現場查獲前開特斯拉電動車,並通知義務人至現場處理,經執行人員向義務人分析利害關係,義務人為避免心愛的特斯拉電動車遭查封拍賣,爰於當日至臺北分署以信用卡繳納全部欠稅。

      臺北分署呼籲,義務人如得知自己滯欠稅捐,即應積極面對處理,而非消極迴避執行。否則不僅將遭各稅捐稽徵機關向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而遭執行分署執行愛車、存款、不動產,還可能遭各執行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而喪失人身自由,實屬得不償失。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