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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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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落實防疫政策,本分署設置專用公務電子郵件信箱,供民眾回傳繳款證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05
  • 資料點閱次數:2191

*回傳時請於電子郵件內填妥下列資料:
1.姓名【公司名稱】:
2.義務人身分證字號【公司統編】或執行案號:
3.將繳款證明掃描或拍照,傳送到本分署專用電子郵件信箱 tpyc@mail.moj.gov.tw
4.附件: 收據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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