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駕駛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14
- 資料點閱次數:227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甄選駕駛1名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駕駛。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應具備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報名日期:114年6月30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457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秘書室」收
其餘徵選事項依簡章規定
附件下載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駕駛甄選簡章-11404.pdf126 KB 114-04-14 下載次數:2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駕駛甄選簡章-11404.odt19 KB 114-04-14 下載次數: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