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分署辦理115年度各項鑑定估價業務選任鑑定人相關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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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經本分署轄區內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評選為年度最新公告之選任之鑑定人者,得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分署申請列為得選任鑑定人。
二、前開各該法院於本公告日前,鑑定人名冊最後更新日期如下,本分署依各該法院網站公告之最新名單續行辦理。
(一)不動產:
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9月26日更新。
2、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8月18日更新。
(二)動產:
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6月20日更新。
2、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4年8月18日更新。
三、114年度業經本分署評列為得選任鑑定人名冊者(附件1、附件2),得無須再行遞送申請,除經議決有不適任者外,將逕列入得選任鑑定人評選名單內,參與本次評 選作業。另前開名冊內之鑑定人如有基本資訊(例:聯絡電話、地址等)或承作意願發生異動或變更,應檢具異動後之最新資訊佐證資料,主動陳報本分署。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填具申請書(附件3),並檢附相關文件(附件4)於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本分署收件日)止,向本分署提出申請。
(二)收件地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收發室
1、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號1樓
2、電話:(02)2521-6555
五、評選結果:115年本分署得選任鑑定人名冊於114年12月31日前公告於本分署網站。
六、相關書表電子檔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s://www.tpy.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下載。
附件下載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選任鑑定人作業要點.pdf171 KB 114-10-08 下載次數:5
- 臺北分署鑑定費收費標準表.pdf62 KB 114-10-08 下載次數:4
- 附件1-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115年度選任鑑定人名冊(不動產鑑定人名冊).pdf122 KB 114-10-08 下載次數:5
- 附件2-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115年度選任鑑定人名冊(不動產以外財產鑑定人).pdf73 KB 114-10-08 下載次數:6
- 附件3-鑑定人申請書.pdf115 KB 114-10-08 下載次數:5
- 附件4-鑑定報告格式.pdf202 KB 114-10-08 下載次數:6